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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出台新驾考过渡方案 中旬不再安排桩考

来源:长株潭报2012年11月14日11:11【评论0条】字号:T|T

  “驾考实施新规定只有1个多月,我现在已经考过了桩考,剩下的场内考试和科目三是今年考好些呢,还是明年考好一些呢?”市民周先生昨日致电本报热线,对驾考新政实施过渡期,自己是否应该继续考试存疑。

  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时间的日益临近,许多正在考驾照的考生和想考的观望者,都非常关心未来1个多月的过渡期内如何应对驾考规定的调整。昨日,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所召集株洲36所驾校召开通气会,同时也针对学员们的疑惑进行了解答。本报记者胡芳 通讯员王毅 李敏 株洲报道

  过渡方案详解

  18日左右不再安排科目二桩考考试计划

  ★12月份不再安排科目二、科目三常态考试计划

  ★已考科目成绩进入系统依旧有效

  根据“123号令”和株洲实际情况,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所制定了驾考新规实施过渡期的方案,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科目二中的桩考变化:

  1从未通过任何科目考试的考生,

  可以进行科目一考试,但从今年12月至明年1月1日前不再安排科目二桩考、场考,科目三的常态考试计划;

  2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从12月

  至明年1月1日前不再安排科目二桩考、场考,科目三的常态考试计划;

  3通过科目一、桩考考试但没有

  参加之后的场内考试和科目三考试(或考了不合格的学员)和报考即将到期(12月31日止)未考完的学员,明年1月1日前仍可正常参加科目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补考将按照新规定考核。

  如果没有在明年1月1日前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已考的科目成绩进入了系统依旧有效,执行新规后可免考科目二中的倒车入库。如果没有合格,重新预约考试,就必须按新规定考核。

  驾管所所长宋兵表示,交警部门在11月18日左右不再安排科目二桩考考试计划。目前,已经要求各驾校统计学员情况,对于尚未培训桩考的学员,已经要求驾校改训新政上的项目。

  根据驾考新政过渡期方案,已经通过了桩考的周先生,按照要求,需在明年1月1日前完成所有考试内。不完全统计,像周先生这样的考生,株洲目前还有几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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