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低速磁浮交通线路―长沙磁浮工程预计明年12月投入试运行。湖南跨入“磁浮时代”,也步入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合营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时代”。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透露,湖南已被列为首批PPP模式试点省份,在长沙市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上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纾困地方财政、解压政府债务、激活民间资本、提高工程效率、降低成本……近期,PPP模式凭其优势备受地方政府“追捧”。如何公平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益项目政府定价局面下,如何提高民间资本的话语权?……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长沙磁浮试点项目相关人员表达了他们的看法。另据悉,政府相关部门也正紧锣密鼓制定配套政策。
本报记者梁美兰 实习生郭运健 长沙报道
首批列入湖南PPP模式试点的项目有两个,除了长沙磁浮工程,还有株洲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这个“舶来品”的中文表达为“公私合作”。指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基于具体项目的合作融资模式,这一模式中,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更对称,是理想的新型“混合所有”。
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土地财政”饱受批评,而加快推进城镇化又需要更多资金。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曾透露,PPP模式抓住了解决城镇化融资需求这一关键环节。
基建历来是国家财政支出的“大头”,地方财政吃紧、债务缠身。以湖南为例,湖南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说,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已经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瓶颈。他说,截至去年底,湖南政府性债务规模已经突破8000亿元。初步统计,到2020年,湖南仅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超过5000亿元。对湖南来说,化解政府债务、推进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目前是最为头疼的难题之一。基础设施建设引入PPP已“迫在眉睫”。
作为被列为首批PPP模式的试点省份,湖南早就在研究和探索PPP模式,多个城市提交了试点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此次入选试点的两个项目。
据公开报道,今年早些时候,株洲市PPP试点筹备工作进入试点初选阶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在内的多个项目被当做“候选者”。长沙磁浮工程在3月15日也申请纳入财政部的PPP项目试点范围。
成为PPP试点项目,对民间资本来说,吸引力主要是:一是政府分担了部分资金,减少了压力,也预示风险分担;二是政府垄断性较强的高精尖基建领域由政府主导向私营企业开放,能抢占先机的企业则可在技术经验上先人一步,竞争力提升。然而,除了地方探索之外,在基建领域推广PPP模式,国家层面如何在政策、制度、法律和程序上予以规范和完善,减少不利因素,发挥积极因素,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很多问题有待探索。
政府和私企应提早明确权利与责任
上述工作人员说,PPP模式是政府会给社会资本某种意义上的担保,双方打开隔阂共同合作。“想要令这种模式更加成熟,政府需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
这名工作人员给出了如下建议:
1.政府方省、市政府可以通过注入土地等物业资产的方式,与磁浮项目捆绑运作,用于补充偿债资金来源。
2.参照市轨道公司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方式,由省、市财政协商设立湖南磁浮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归集项目还款来源,增加磁浮项目资本金。
3.各有关单位为磁浮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担保。
4.出台各种特殊扶持政策(如在磁浮项目黄花机场站设立国际品牌的免税店等),降低运营风险,拓宽收益渠道,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5.参照其他重点工程项目,给给磁浮项目的建设、运营提供一定贴(无)息贷款。
6.在运营收入不能满足正常运营时,政府应承诺兜底。
“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也应该充分发挥本身的融资和技术能力,全心全意朝着效益最大化方向走,而不是坐等依赖政府的政策倾斜。”这名工作人员同时指出。
这名工作人员同时建议,目前也亟需PPP模式从法律和制度上加强社会资本的话语权,“但国内目前仍没有正式的法律和成范式的制度。”
他以磁浮定价为例,现在市民可以选择开私家车、打的、机场巴士两种公共交通工具往返机场,将来还有地铁和磁浮,存在广泛的竞争。
“磁浮定价太高,市民可能会选择其他方式;定得太低,可能资金回笼周期变得极为漫长。”他说,政府方和私企方就更应该提早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