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财政部15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将进行部分调整。
据介绍,2012年我国将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
这些商品主要分为五大类,一是能源资源性产品,包括煤炭、焦炭、成品油、大理石、稀土等;二是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三是农业生产资料;四是用于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的日用品;五是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
分享到:
长沙市第二届“人民满意警察”、“拥警模范市民”评选,请为您心目中的满意警察拥警市民投上一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