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今年全国有 22 所地方高校在湘招收定向培养士官 2487 人(含女士官 42 人)。其中省内五所院校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湖南共招收 1925 人。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据介绍,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 2019 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1999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高校 “ 直招士官生 ” 专业填报。体检对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 3 倍确定体检对象(女生按照 5 倍确定),于 7 月 10 日前组织进行。面试与政治考核同步进行,7 月 25 日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控制在 105% 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 3 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 2.5 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 0.5 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在教学管理上,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 50 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应当本着专业对口和指导便利的原则指定部队教学指导机构,会同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应加强培养跟踪,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 1 个月内,当地市级征兵办公室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国家对定向培养士官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 7 月 1 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潇湘晨报记者李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