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周通报丨加油站非法经营长达9年,21人被问责……

  上周,三湘风纪网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4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衡阳、娄底、郴州等地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

  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2014年至2017年,李情任郴州市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12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12000元、茶油等物品价值703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李情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李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公务活动列支酒水、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衡阳市南岳区水电站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公务活动中列支酒水共计81556元。此外,2015年-2016年,南岳区水电站王国军、朱小清、王建平、黄丽平等4名管理人员还存在每人每年违规重复发放补助4000元,共计违规重复发放补助32000元的问题。站长王国军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朱小清、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黄丽平、办公室干部刘芬、邱任平被诫勉谈话;班子成员王建平、会计谭素娟、出纳旷媛被约谈提醒;南岳区水务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良佐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重复发放的补助32000元被全额追缴。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益阳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监管缺位、工作失职

  2009年,益阳市安化县原经贸局下属企业符竹溪金矿下岗职工刘电安租用江南镇金田村一农田建设了加油站,该加油站在未取得加油站建设批文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及环评手续、消防手续、工商登记的情况下,非法经营长达9年,直到2018年7月,该加油站才被依法取缔。该加油站长年无证非法经营的问题,反映出安化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长期缺位,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时任县工信局投资产业信息股股长王平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县工信局分管副局长谌才保(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县工信局分管副局长何建国、法制安全股股长周新良,时任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王又成、原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邹桥梁、刘亚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吴继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时任县国土局江南镇国土所副所长陈代开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因已退休免于处分);时任县工信局局长黄作荣,时任县安监局局长刘庭科,时任县环保局原监察二中队中队长贺猛,时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李忠、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股长谭青山,时任江南镇分管副镇长刘畅术、田顺安、刘杰、陈剑文,时任县国土局江南镇国土所所长夏新跃,时任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所长姚新生、消防专干刘胜等12人被给予问责处理。

  敷衍应付、伪造公文

  洞庭湖下塞湖矮围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行洪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冯正军作为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系下塞湖矮围拆除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进行整治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要求制定沅江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履行好牵头组织协调的职责,甚至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弄虚作假,指使下属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冯正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冯正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违反廉洁纪律

  常德通报4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石门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汤文华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亲属违规取得廉租房问题。2012年5月,汤文华夫妇为父母提出购买廉租住房的申请,因其父母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多次被拒绝,于是汤文华夫妇刻意隐瞒其父母的真实信息,并分别找石门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晓英、县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办公室负责人岳中辉等人帮忙。2014年3月,汤文华的父母违规取得了一套廉租住房,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县房地产管理局给予黄晓英行政警告处分,县民政局给予岳中辉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8月,县纪委给予汤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取得的廉租住房已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