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在湖南]女巨贪就这样倒下 “融”出来的新势能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落桌声,被告席上瞿艳琳悬了10年的心,终于落了地。

  2018年4月11日上午11时,湘西自治州首例由监委查办并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宣判,“被告人瞿艳琳犯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挪用公款所得1125万余元及孳息予以追缴……”

  从纪委监委合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到嫌疑人主动自首,再到监察委办案法院宣判一锤定音,不到100天时间,彰显的是纪委监委融合后能力的突破、机制的创新和势能的积聚。

  庭审现场

  形势变了

  伴随监委成立,瞿艳琳急了。

  瞿艳琳曾是湖南有线湘西自治州网络有限公司的出纳。2018年1月,湘西州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陆续挂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恰在此前,瞿艳琳接到了岗位调动通知,并要求立即交接。这些,都让瞿艳琳忐忑不安。

  1月9日,湘西州纪委监委在全州发布《关于敦促行使公权力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犹如一股无形的网,撒向了违纪违法者。

  高压态势和政策感召“双管齐下”,坐立不安的瞿艳琳终于想通了:自首才是最好的出路。 

  1月9日上午10时56分,瞿艳琳拨通了吉首市监委的电话,并在其家人陪同下,主动来到该委投案自首。

  进门第一句话,瞿艳琳就承认,自己的涉案金额上千万。“我曾侥幸,纪委管不到我,但监察委成立后,‘形势’一下子变了。”瞿艳琳说,“这些天我担惊受怕,每天都饭吃不下,觉睡不着,觉得该‘解脱’了。”

  对于首起投案,吉首市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初核,及时向州纪委监委汇报。当晚23点,该市召开市监委委务会,决定成立专案组,对瞿艳琳涉嫌挪用公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监委“首战”自此打响。

  瞿艳琳来吉首市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思路宽了

  虽是嫌疑人自首,但“首仗”并不好打:

  嫌疑人挪用公款的时间跨度长达10年,这期间网络公司性质多次变更,给案件调查工作增加难度;时间紧而取证工作量大,改革初期工作程序没有可借鉴模式,后续的移送审查起诉等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

  专案组“摸着石头过河”,在州纪委监委指导下,一边摸索,一边汇报,并就调查取证、案件衔接等各个环节制定详细方案。

  吴振华从检察院转隶到纪委监委,作为该案主办人员,吴振华和自己的同事“先行先试”,想了许多办法。因客观条件限制,市监委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由公安部门以涉嫌伪造印章罪对瞿艳琳进行刑事拘留,为市监委后期的调查取证提供保障。

  根据案情需要,市监委探索使用了讯问、询问、搜查、谈话、查询、扣押、调取等调查措施,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在讯问过程中,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固定审讯成果和证据。专案组争分夺秒、昼夜兼程,先后2次前往深圳调取证据,农历腊月二十四还在长沙调取有关证据。

  “坚持依纪依法,强化程序意识,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严格相应的报批程序、流程管控,严防权力被滥用。”吉首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彭利晖说。 

  效率高了

  面对数量庞大的账目,清帐组3名同志连续奋战半个多月,在数万笔流水中仔细核对,坚持将每一个账目明细与银行、公司等进行对账审核……最终查清了所有账目的来龙去脉,形成18本案卷。  

  经查明,瞿艳琳在被委派至湘西州某网络公司担任出纳的10年间(2008年1月至2017年11月),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现金支票取现、U盾转账、ATM机取现三种方式,先后挪用单位公款共计1200万余元,期间归还70余万元,连续挪用时间之长、次数之多、金额之大,实乃罕见。

  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收集基本到位的情况下,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为保证案件“移的出、诉的起、判的下”,市监委及时向检察机关发出《提前熟悉案情通知书》,积极邀请检察院派员提前熟悉案情,协商案件移送事宜,有效推动了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无缝对接。

  “监委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全面且证据间相互关联,全部符合刑事审判标准,为我们出庭公诉打下了坚实基础。”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范中元说,体制改革后既保证了质量,又提升了效率。

  “1+1>2”

  从1月9日自首,到4月11日宣判,不到100天。“过去,侦查一起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一般都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检察机关进行立案再侦查。”吴振华说,监委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可以直接作为定案证据,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新变化决不仅仅这么些。在瞿艳琳案中,监委还留意到:瞿艳琳在出纳岗位上一干就是10年之久,期间公司的4枚财务印章中有3枚是由她一人长期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更是形同虚设,监督的缺失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了环境和土壤。

  2018年3月28日,在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吉首市监委就职务犯罪预防问题向该公司发放了全州第一份职务犯罪预防监察建议书。

  “除了办案,我们还关注制度的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吉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鸿宾说,体制改革,真正达到“1+1>2”的效果。 (吉首市纪委监委 徐亮 田文伟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