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湖南省纪委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中筛选出第一批100件重点问题线索,向14个市州纪委和省财政厅等12个省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发函交办、挂牌督办,要求限期核查处理。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深入核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100件重点问题线索中,查实65件,查否28件,尚在立案调查的7件。省纪委择选27起 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在已查实办结的案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人次,组织处理46人次,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5人次。其中,同一案件涉及2 种以上问题、查处2人以上的占80%以上,呈现出混合型腐败、抱团式腐败的鲜明特点。从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截留挪用、虚报 冒领、贪污侵占等方面的问题。
——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下拨的专项资金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导致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极易发生。在查实的案件中截留挪用问题尤为突出。平江县人民政 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徐岳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向该县国土局违规批示项目资金46万元、挪用城关镇城建资金3.5万元给老家排形村,挪用茶厂改制 专项经费10万元。徐岳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隆回县桃洪镇黄花村原党支部书记阮交文、村委会主任钱书良,挪用扶贫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支付村部建设工程 款。阮交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钱书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虚报冒领项目资金。在涉及邵阳市隆回县的14件问题线索中,采取重复申报等方式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问题突出,且涉及金额较大,单个违纪问题处分 人数较多。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申报“自来水厂”项目,获得财政资金400万元;2013年该镇又以“集中供水工程”名义,再次申报项目。 通过重复申报共骗取财政项目资金162.56万元。时任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顺国等14人受到相应的处分。隆回县桃洪镇砚冲村党支部书记钱垂湘与村委 会主任黄大明、村委会委员杨小香,以村民已建养猪场申报套取生猪养殖项目扶贫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村道维护。钱垂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大明、杨小香受 到党内警告处分。
——套取侵占扶贫资金。100件重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中,大多数涉及贫困地区,随着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和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多,有的党员干部乘机“拔 毛”。隆回县雨山铺镇温塘村党支部书记李柏生,使用已竣工合同套取扶贫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支付组道工程款、村自来水工程款等开支。李柏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镇财政所副所长曾祥元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优亲厚友。澧县永丰乡永镇村党支部书记黄大宏,将公务活动主要开支安排在其爱人经营的商 店,经自己审批、村支两委审核后在本村报销共计33.05万元,且均是白条做账。黄大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祁东县河州镇新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主 任王菊阳,违规为其父亲办理低保,共计所得2160元。王菊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