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能人腐败”须扎紧制度篱笆

  针对交通运输系统监管薄弱、腐败频发的现象,必须从制度层面约束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官员的权力,并通过教育、监督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

  近几年,湖南省交通系统要案频发,被称为塌方式腐败。经湖南省纪委调查,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数十人,除陈明宪外,湖南省高速公路管 理局原局长冯伟林,以及原副厅长邹和平、李晓希等3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先后落马。这些落马官员中,曾有不少人被认为是“能人”“能吏”。

  在全国引发关注的高速公路官员集中落马事件背后,一方面是高速公路建设急速发展让湖南交通系统迅速成为矛盾和利益的集合体。数据显示,仅2008年和2009年,湖南省连续新开工高速公路33条、3072公里,两年高速公路总投资2543亿元,超过了前16年的总和。

  另一方面,内部“封闭运行”的交通管理体制使得权力缺乏约束。近年来,为加快交通建设,不少地区采取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和“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模式。

  由于交通建设和管理基本上在其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交通建设方面既是管理者,又是投资者;交通规费通行费收入方面既是收缴者,又是使用者;统贷转 贷资金方面既是受贷者,又是转贷者;工程招投标方面既当发包商,又当承包商。因此在投资和管理体制以及监督机制上都存在着腐败的温床。

  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这一单位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集开发、投资、建设、管理为一体,政企不分,权力集中。

  记者发现,在陈明宪主政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期间,他集人事权、财务权、行政审批权等于一身,拥有充分的资源调配权。陈明宪等利用“串标”“围标”和“清标”等操作模式,让交通建设公开招投标成了一种摆设。

  回忆起为期两年半的“一把手”生涯时,陈明宪说:“当了‘一把手’,说话算话,管用了!反对我的人不吭声了,远离我的人一下子亲近了,不听话的服服帖帖了,一呼百应,呼风唤雨!”据了解,在他任上,交通建设从工程立项到干部人事安排,他几乎一手遮天。

  业内专家建议,要遏制交通运输系统领域的腐败,一要改变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等集中的权力实行分解,实现权力相互制约。

  二是有关方面要研究完善交通系统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等规定,尤其是要设计一套更为合理、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制度,并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地杜绝人为因素影响招投标结果。

  三是要对“一把手”实行分权,实行职权法定化规范化,完善议事制度和公开制度规定,做到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集体决策,决策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有记录、可倒查。

  针对“能人腐败”,湖南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会长傅学俭则建议:从官员选用、提拔升迁等入手,切切实实在思想上、组织上、监督上做到以德为先、以德为要,推动“能上能下”,让有能无德的官员无职无位,对纵容“能人”导致腐败的上级官员和部门加大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