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切断经济腐败因果链,不再“重受贿轻行贿”

  按 照中央和最高检要求、部署,积极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切断受贿犯罪因果链。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重受贿轻行贿”的办案模式,切实拓展行贿线索渠 道,突出查办采用贿赂手段,大肆拉拢腐蚀甚至“围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与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行业等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大搞利 益输送和利益交换的行贿犯罪,共查处行贿犯罪嫌疑人734人。

  针对一些行业和领域“潜规则”盛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58件。

  针对国家专项资金虚报冒领、被单位挪作他用、私设“小金库”现象严重的情况,在淘汰落后产能、水利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国家专项资金监管领域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56件。其中仅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领域,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29万余元。

  预防:把查办案件与查找“漏洞”结合起来

  更 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坚持在查办涉及民生民本、群众反映强烈等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时候,同步开展预防调查,把查办案件与查找“漏洞”结合起来, 把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与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言结合起来,形成“双查双建”的预防调查工作模式。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35件,开展预 防调查876件,开展犯罪分析975件,开展警示教育3373次,12项重点工作和预防分析报告获得了省委、省政府肯定。

  同时,始 终坚持把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结合起来,特别是2014年12月以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检察权运行中的 司法不规范问题,提出了“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的“七见”标准,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文明司法,得到了 最高检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