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岳麓区坪塘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肖国强大操大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5年4月16日,岳麓区坪塘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肖国强向岳麓区教育局纪委书面报告,拟为儿子操办婚宴30桌(已达省纪委文件规定上限)。而在实际操办中,5月1日晚上,在岳麓区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预备餐”44桌;5月2日中餐,操办正式婚宴29桌。两次共设酒席73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68人礼金共31300元,属变相违规操作,严重超过宴请规模和对象范围,并违规收取礼金。岳麓区洋湖街道党工委给予肖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总支书记职务,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四、市民政局星火军休所所长朱湘玲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7月21日、11月5日,市民政局星火军休所所长朱湘玲先后2次使用单位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唱歌活动;2015年1月16日中午,其带领本单位干部职工使用2台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市民政局纪委给予朱湘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开福区市政管理局维护一队副队长李庆民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5日(清明节),开福区市政管理局维护一队副队长李庆民驾驶维护作业公车到某公墓扫墓。开福区市政管理局给予李庆民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补缴燃油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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