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三湘风纪网获悉,株洲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通报了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童举纲,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石强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

  2014年12月16日,童举纲约请石强于次日中午(星期三)吃饭,12月17日中午,童举纲、石强等一行14人在天元区一酒家共进午餐。席间,石强等八人均不同程度饮用白酒,宴请花费公款3775元。经株洲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石强、童举纲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2名参加公款宴请人员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责令参加公款宴请人员退赔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