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郭畅达 邹志斌 卿媛霞 李文峰)定规矩,让制度说话;勤检查,让数字说话;常公开,让群众说话。攸县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今年1至10月,全县“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32万元,同比减少近2000万元。

  为严控公款消费,攸县对单位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6项公用经费实行年度限额制,对大额办公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因公外出学习考察等特定事项实行特批准支制。并出台了6条禁令,即严禁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高档酒水和高档菜肴等,并明确规定单瓶价格400元以上的白酒、200元以上的葡萄酒为“高档酒水”,用珍贵食材制作的菜肴以及单份价格150元以上的菜肴为“高档菜肴”,一律不予报账列支。从7月起,在所有县直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严禁签单挂账。

  攸县还由县增收节支办牵头,整合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力量,对全县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一季一排名,一季一通报”。对履职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公用经费支出超支严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今年来,已收缴各类违规发放资金61万元,约谈单位“一把手”13人次。同时,从今年5月起在全县推行公用经费定期公开制,按季将本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并在单位公示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