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

   在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方面,《实施纲要》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障其以公办学校为主就近接受义务教 育,未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其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 策。从2015年起,全省范围内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以在流入地参加各层次的升学考试。

  社保

  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纲要》提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保、连续参保,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 险、生育保险比例,实现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从2015年起,在省内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全省统 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