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差旅费
●厅局级以及厅局级以下人员,乘坐飞机时不得坐头等舱,只能坐经济舱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B 会议费
●省直机关各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
C 培训费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D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
●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
E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司局级以下人员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和公务舱,只能乘坐飞机经济舱
记者 周丛笑 湖南省规范公务支出新的制度体系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制度明确要求从源头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经费管理。省直机关实行公务活动事前审批,包括出差、开会、培训、出国等,都必须事前严格审批,不允许搞“先斩后奏”,并明确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如在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严禁安排高档套房、上高档菜肴、上烟酒、会餐或宴请,严禁发纪念品、游玩、购固定资产,严禁套取经费、设“小金库”等。
昨日,湖南省召开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就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和短期出国培训费等公务支出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近几年来,湖南就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出台过一系列制度,对规范公务活动、节约行政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一些制度与实际情况已经不相适应。一些单位在公务活动审批上不太严格,有的将出差搞成变相旅游,将出国变成一种待遇,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时有发生,存在公务支出浪费、转嫁、隐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为了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外侨办等部门出台五个管理办法,既有对老办法的修订,如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也有整合多项类似管理办法后出台的新办法,如会议费管理办法;还有的是首次制定的新办法,填补了制度空白,如培训费管理办法。至此,省本级规范公务支出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
差旅费:厅局级坐飞机只能坐经济舱
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厅局级以及厅局级以下人员,乘坐飞机时不得坐头等舱,只能坐经济舱。
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到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余人员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省内出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出差人员自带公务交通工具的,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按规定标准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在外地工作期间,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省内30元、省外4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在省内工作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在省外工作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