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昨日,一条名为“公安部:交通违法记录拟与个人信用挂钩”的微博出现在网络上后,引来了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发现,针对这一说话,交通参与者的看法不一。在长沙街头采访中,受访的机动车车主、行人、电动车车主中,47%的人对此项可能推行的工作表示支持,41%的受访者称没有概念、无所谓,12%的市民表示明确反对。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定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这条微博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围观。网友“平凡人最底层”评论:“希望这样能增强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有人提出异议,网友“表面疯光”说:“个人信用体系建立,应该大张旗鼓。只是交通违章案例,有点趁火打劫味道。”
“我觉得交通违法行为与公民个人信用挂钩不是不行,但情况会很具体。”在车站北路口,正在洗车的张峰说,“比如说,万一哪次我出门忘记带驾驶证了。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要是因此就影响到个人信用会不会太过了点。”
“这应该只是个意向,我们暂时没有收到相关文件。”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举措在国外有先例,但并不一定是强制措施,“比如你在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未交自然会影响到你在银行的信用问题,就好像还信用卡似的。”该负责人表示,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交警部门多年来一直在探索,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等挂钩应该是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