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姜春媛
近期,一位在湖南凤凰县支教的志愿者小梁发微博称,她所在的学校,中午的营养餐只有一份牛奶和一个小面包,孩子中午根本吃不饱。此事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27日下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对凤凰县营养餐事件的一些相关问题给予回答,并介绍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称“营养改善计划”)现阶段推行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是‘做加法’,并非代替午餐”
新华网记者:据媒体报道,湖南省凤凰县教育局已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免职处理决定。请介绍一下,全国学生营养办对此事掌握情况是怎样的?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对于此事,我们高度重视,已经第一时间要求湖南省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属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学生营养办已成立了调查组,赶赴当地进行调查核实。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会及时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凤凰县所德小学是一个村小,学校只有一至四年级,没有食堂,营养改善计划采用的是加餐形式。
新华网记者: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是加餐还是正餐?
全国营养办有关负责人:对于这个计划,外界有称之为“免费午餐”、“营养午餐”的,这些说法并不准确,准确说法为“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于去年11月份启动,政策包括5个方面:一是,实施国家试点,就是中央财政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680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二是支持地方试点;三是改善就餐条件;四是鼓励社会参与;五是完善“一补”政策。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这里我要强调五点:第一,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午餐”。
第二,这是一整套的政策体系,而不是单独的一项政策。一整套,就是刚才介绍的五项政策内容。
第三,是试点先行、逐步完善,而不是全国“齐步走”。试点县只是开始,并不是其他地区国家就不管了。
第四,是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是全国“一刀切”。多种形式和途径,是指供餐模式,因各地情况不同,我们提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
第五,是政府社会协同推进,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单打独斗”。政府起主导作用,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慈善机构和组织、、团体和个人内来参与,共同做好营养改善工作。
新华网记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营养改善计划采用怎样的供餐模式?网友很关心,“三元钱”标准究竟如何制定?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针对外界关心的“三元钱”标准,我要强调的是,营养改善计划是“做加法”的过程,并非代替午餐,也不是国家将这些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午餐“全包”了,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一个补充和改善。我们做过调查,在许多贫困地区,午餐的主食是孩子从家里带的,“三元钱”的营养餐在一些地区可以解决午餐“副食”的问题,在另外一些地区,可以作为课间的营养补充。
“三元钱”只是现在的标准,随着营养改善计划的逐步推进,这一标准也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此外,刚才讲了,国家还完善了“一补”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国家试点地区不少学生可以同时享受营养膳食补助和“一补”两项政策,这样,就达到小学生每天7元、初中生每天8元的水平了。
“将农村学校食堂建设好确实还需要一个过程”
新华网记者:从公开资料上我们得知,目前全国农村地区学校基本上有三种供餐模式: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个人)托餐。但有不少关注这一问题的人士提出,许多地方学校没有食堂,或者说建食堂有困难,请问您了解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目前,一半以上的试点学校采用了学校食堂供餐。我们鼓励的是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因为这样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可控。但在很多地区没有这个条件,需要因地制宜确定供餐模式。
关于许多地区食堂困难的问题,此前外界一直流传一个“有米无锅”的说法,我们认为,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和全面。中央财政从2011年至2013年安排约300亿元的食堂建设专项资金,将实现所有试点地区的农村学校都有一个食堂(或者伙房)的目标。其实,国家以往实施的一系列有关农村学校的建设项目,比如,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工程等等,其中也都包括食堂建设的资金。当然,食堂建设是基建项目,要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因此,将农村学校食堂建设好确实还需要一个过程。
新华网记者:各地对“三元钱”之内的膳食如何搭配,教育部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或者指导意见?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学生营养状况改善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否有检测?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许多地区因为条件原因无法配备营养师,教育部联合卫生部疾控中心在制定发放了《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的同时,正在建设电子营养师和营养监测评估系统。电子营养师系统将在事前可以帮助学校制定食谱,事后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效果进行评估,有效弥补一些地区缺乏营养知识、营养师匮乏的问题。
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需要各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完成。监测工作目前分为两种,包括“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常规监测”在所有营养改善计划覆盖试点县的试点学校中进行,涉及面广、监测指标简单,包括学生的身高、体重、出勤情况及学校的食物供应情况等。“重点监测”是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从每个营养改善计划覆盖省中,分片区选择1-3个县进行,共选择50个县,这种监测的指标较多,增加了“学生调查问卷”调查和“营养状况生化指标”测定。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从田间到餐桌的系统工程,环节多、链条长,情况复杂。如何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是工作的两个重点。为此,教育部联合全国学生营养办组成部门,一共16家,共同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保障、食堂管理、资金管理、应急事件处置、信息公开公示、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和营养健康监测等8个制度和办法,对计划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要求做到科学管理、精细操作。这些制度文件,都挂在教育部门户网站的营养计划专栏中。
新华网记者:营养改善计划启动至今覆盖了哪些地区?涉及多少学生?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务院启动实施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该计划提出: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699个县启动国家试点,每个学生每天可以得到三元的营养膳食补贴,全年按照学生在校200天计算。目前,699个试点县的所有学校现已全部开设了学生营养餐,约2600万在校生受益。
湖南凤凰县是首批接受补助的湖南省37个试点县之一。
除国家试点外,各地还启动了地方试点。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共有13个省461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受益学生850多万。地方试点也都集中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
“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新华网记者:网友非常关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学校又该以何种方式进行公开啊?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2012年8月,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其中规定,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
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每学期实施进展情况,受助学生人数、姓名、班级等情况;补助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内容。
学校应为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定期通过学校网站(页)、校园广播、校园信息公告栏,电视、报刊、杂志、微博、短信、微信、学校的公报(告)、年鉴、会议纪要、简报、致家长公开信、学校家长会、教代会、学代会等途径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
我们争取在前三年达到这样的效果:第一年,保障国家全部试点县开餐,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到;第二年,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年,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有序地进行。
新华网记者:很多网友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防止资金虚报和冒领呢?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为准确掌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加强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教育部正在逐步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进行有效监管,用技术手段来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原标题:[第一回应]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回应湖南凤凰营养餐事件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