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术同志的岳阳市档案局局长(兼)职务;
陈佳欣同志任岳阳市重点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强初同志任岳阳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梁诚同志任岳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隋强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日
郴州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2年5月9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阳辉同志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肖义同志为郴州市公安局局长;
![](http://n.sinaimg.cn/hunan/transform/307/w277h30/20220510/ae1c-4bebd502a79c17cfeaa4c1f561f6d6d6.png)
李仕兵同志为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锋同志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任命:
邓海燕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薇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廖军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邓群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副庭长;
王俊波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何燕平同志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建军同志的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军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周汶同志的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日清同志的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罗强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雷闻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邝邦永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曾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家国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褚告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文香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原清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综合岳阳市人民政府网、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