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生命的到来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

  应该是充满幸福和喜悦的

  可已经怀孕近2个月的王女士

  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2021年6月30日

  王女士入职湖南鲁班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

  2022年1月检查出怀孕

  但是王女士告诉帮助记者

  公司在得知她怀孕后

  不仅没有对她进行关照

  相反屡次约谈她

  在工作上对她进行刁难

  希望她能够离职

  王女士表示

  公司与她关于离职问题

  沟通过数次

  最终公司以王女士

  不服从领导安排

  工作敷衍了事

  无法胜任工作岗位为由

  直接将她辞退了

  当事人 王女士

  最后说给我半个月工资,然后就辞退我了,钉钉打不了卡,还不让公司的人给我开门。现在我的社保断了,生育津贴、产检补贴都拿不到,希望公司能赔偿我2个月工资,帮我继续交社保。

  帮助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

  湖南鲁班科技有限公司

  了解情况

  湖南鲁班科技有限公司

  人事部负责人表示

  王女士的数次请假

  影响了公司的管理

  当帮助记者问起

  王女士被辞退的具体原因和

  公司正常的辞退流程

  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并没有详细回答

  随后公司负责人徐先生打来了电话

  湖南鲁班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徐先生

  如果她一个人过来好好跟我们讲讲,说点好话来协商,我们不是不接受,我们压根就不知道她怀孕了。

  王女士告诉帮助记者

  自己早就给公司提供了怀孕检查单

  而公司负责人表示

  并不知道王女士怀孕

  并坚决拒绝了王女士的诉求

  那么

  怀孕的王女士被公司单方面辞退

  这会不会触及了法律呢?

  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世凯:

  孕期、产期、哺乳期,一般来说,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才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胜任等所谓的其他原因,都不能作为结束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随意给你开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关系是违法的。

  目前,王女士已经请律师

  走法律程序为自己维权

  等待法律给予双方公正的判决 

  你知道吗?

  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保护都有具体细致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有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来源:湖南公共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