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关于 2021 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的公示》,长沙市入围该名单。

  上述公示内容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 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督查激励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 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 32 个市(地、州、盟,含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简称地市)2021 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序),现予以公示如下:

  北京市 朝阳区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省 宁波市

  江西省 景德镇市

  山东省 青岛市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省 深圳市

  重庆市 渝中区

  四川省 成都市

  公示期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7 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地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