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9月27日,记者从湖南高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30年来省内法院依法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89618件,审结182872件,判令行政机关给付行政补偿、赔偿的案件11300余件,2017年至2019年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分别为15.6%、12.4%和13.8%。
省内法院强化审判管理,行政审判质效双量提升。湖南高院率先在全国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质效评估,严格监控结案率、协调率、申诉率等影响审判质效的主要指标,2019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683件,结案率95.9%,结案数同比增长8.7%,结案率提高6.4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4.9天,同比缩短14.4天。强化业务指导,确保行政案件办理质量,共改判案件7800余件,发回重审4200余件,撤销变更原审裁判7400余件,撤改率约10%。强化办案效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省法院通过协调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案件超过20%。
省内法院行政审判体制机制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并逐步打造了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湖南模式。自2019年5月起湖南高院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截至今年8月,各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831件,审结9719件,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行政诉讼案件裁判标准更加统一。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30%,司法权威进一步彰显。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行政审判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建立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形式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综合性、预警性信息。《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布行政案件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和司法建议超过5100余份,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影响力双提升。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