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件地方性法规修正得挺好,和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9月23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16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人员纷纷发言。
这次打包修正的16件地方性法规,主要涉及到交通、通信等领域。比如: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进行相应修改;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对《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进行相应修改;根据放、管、服改革等政策要求对《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相应修改。
参加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对与上位法明显不一致的地方包括执法主体名称的变化,及时作一些局部的修改是必要的。同时,有些法规与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了,条件成熟之后要进一步全面修改。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适应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关于我省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报告》对法规的处理意见,拟以打包修正形式对106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分领域分批进行修改。今年5月和7月,已分两次对其中的31件进行了打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