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升高,加之连日来的降雨天气,营造了潮湿的空气氛围,在这样的环境下,正是菌类生长的大好时机,不少人又开始蠢蠢欲动准备尝尝野生蘑菇鲜美的味道了。可是这种大自然的馈赠,并不是像看起来那么好吃的,稍有不慎就会成为伤人甚至夺命的 “ 利器 ”。

  6 月 18 日,家住岳麓区坪塘镇的李先生从山上采了一些蘑菇回家,当天晚上做了一顿蘑菇餐,蘑菇鲜美的味道让李先生夫妻俩大饱口福,连四岁的大儿子也吃了三片。不料当晚九点左右,吃了蘑菇的三个人相继出现了呕吐、眩晕、腹痛、乏力等症状,不到两个小时,李先生及妻子呕吐了上十次,只吃了几片蘑菇没有喝汤的大儿子也吐了 6 次。一家人在家里休息了一会儿,症状丝毫没有缓解,李先生带着妻儿来到长沙市第四医院急诊急救中心与儿科急诊就诊。询问了病史后,医生立即对患者采取了护胃、补液、促进毒物排除等救治。经急诊医护人员积极救治,李先生及妻儿的情况得到控制。

  急诊急救中心主任黄艳提醒广大市民:请不要自行采摘、食用、制售野生菌类,谨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误食有毒菌类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时,需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通过洗胃等方式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据黄艳介绍,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一般误食毒蘑菇后,多数在 6 个小时内发病。

  黄艳提醒,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民间流传的 “ 经验 ” 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大家能做的就是 “ 三不 ”,从而远离毒蘑菇:

  不采摘:对于山上、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采摘。

  不买卖:不要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不食用: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外面都不要随意食用野生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