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
 (马栏山创智园。) (马栏山创智园。)

  星辰在线10月22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林)为加快将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数字视频产业生态聚集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现代服务业与文化消费示范区,吸引视频文创产业链领军型、骨干型企业入园发展,培育一批有核心优势的视频文创产业链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实现“北有中关村、南有马栏山”的发展目标,近日,马栏山视频文创园发布了《关于落实省市政府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系列政策的实施办法》。

  企业入驻奖补和成长奖补

  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核心企业,尤其是完成首轮融资1000万元以上、估值2亿元以上、年度营收或利润增长30%以上的高成长性企业,实施动态滚动支持。

  设立财政贡献奖励,自认定当年起,按企业财政贡献的园区实得部分计算,前三年给予50%奖励,后两年给予30%奖励。房租补贴方面,在园区重点打造的产业集聚地办公的企业,办公人数超过10人的,按不超过人均12平方米的标准(按缴纳社保的人员计算)第一年给予补贴面积范围内实缴租金的80%补贴,第二年给予补贴面积范围内实缴租金的70%补贴,第三年给予补贴面积范围内实缴租金的60%补贴。

  对于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骨干企业,以企业上年度财政贡献为基数,以企业本年度新增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为上限,100%奖励其在园区内进行购买办公场地、开展技术升级、进行研发投入、人才培训等成长性经营行为。本奖励实行先用后奖,可跨年度累计,累计不超过三年。

  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高管年度个人税收贡献园区实得部分80%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5人;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管年度个人贡献园区实得部分80%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在1000万元以上的,每超过100万元,奖励人数增加1人,奖励人数不超过50人。

  企业为引进的相关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融资补贴和研发投入支持

  园区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文创信贷产品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给予30%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同一笔文创信贷融资的年度补贴支持不超过30万元,同一笔文创信贷融资的补贴不超过3年。

  园区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托计划、中期票据、短期融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新型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给予企业按票面利率计算的,社会筹资利息30%的补贴,对单家企业年度直接融资的补贴总额支持不超过50万元。

  对于通过信用评价体系获得贷款的视频文创企业,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给予30%-70%的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企业满足多项信用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时,以享受最高补贴额为准,不重复享受补助。

  对园区企业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补贴,对经认定的担保机构向视频文创企业收取的担保费,按照担保费率50%的比例给予补贴,对于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担保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园区企业经认定开发原创内容、新技术、新产品、新平台、新应用的研发费用,以其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为基数,按当年新增部分的3%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有关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马栏山众创园。)(马栏山众创园。)
 (马栏山月湖文创小镇。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林 摄) (马栏山月湖文创小镇。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林 摄)

  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设立“马驹计划”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总规模1亿元,分5年实施,每年2000万元重点扶持视频文创领域设立不足1年、未获得首轮融资,处于孵化期、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成长性视频文创企业。

  经认定入围“马驹计划”的初创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采取据实申报、先用后补、分批拨付的原则执行。园区每年从“马驹计划”中遴选出20个优秀视频文创青年人才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科技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扶持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文化科技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方面新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按每件专利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鼓励园区企业参与视频文创产业相关标准的研发和制定工作,对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发制定工作的园区企业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发布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园区企业每项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园区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与视频文创企业在5G、超高清、新型显示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领域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协同创新。对园区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在以上技术领域开展应用研发、搭建共享技术平台,园区视频文创企业应用以上技术领域的研发成果,进行技术升级、购买共享技术服务。园区按开展应用研发、搭建共享技术平台、进行技术升级、购买技术服务的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支持优秀人才入园兴业

  引进一流名家。对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国内外知名人士、国际一流文创人员、顶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到马栏山创业投资的,可按《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申报长沙市高精尖人才,获批A类、B类高层次的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标准的区域同期市场均价全额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外籍视频文创人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发现青年人才。打破文凭、职称、资历、身份等限制,对知名草根明星、演艺新人、网络红人、制片人、网络写手、民间艺人等视频文创人才等来马栏山创业和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其影响力及对地方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的8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紧缺人才个税奖励。经认定且在园区投资创业的紧缺急需创新创意人才,其年度当年税前工资薪酬(不含分红等)收入在20万及以上的,按对地方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的80%给予为期5年的奖励。对企业职工由来源于其所在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等所得形成的个人所得税,按地方财政贡献园区实得部分的50%给予为期5年的奖励。

  突出贡献奖励。园区每年度组织马栏山年度人物评选,对园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设立马栏山伯乐奖,对于为园区引进优秀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机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成果转化奖励。高层次人才在园区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在前三年(含第三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人才个人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校企合作补助。支持国内、外重点高校视频文创相关院系来园区设立研学和实训基地,开设“马栏山讲堂”。鼓励园区企业与知名高校联合建立实训工作室、实践教学基地,园区按500元/月/人次给予师生生活补助,并按300元/人次给予学校班费补贴。

  打造优质居住环境。按照高端人才、急需人才、青年人才界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米、120平米、60平米的免费租住面积奖励;对未在园区居住的人才,分别按照所在市场租房均价给予相应面积的房租补助。为海外高端视频文创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全程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