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酒店”是知名的连锁快捷酒店,可您平时入住的如家酒店,是真的“如家”吗?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侵权案。原告“如家”商标持有者——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将开设在长沙市洪山路藏珑小区里的“湖南如家月湖点栈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这家开设了4年之久的酒店,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如家”字样的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

  一公司名叫菲家酒店有限公司旗下的酒店中所使用的招牌、房卡、酒店里设施,以及网上订房所有的信息上面都用了“如家”字样,但是“如家”从来没有授权给他们可以开加盟店。

  对此,被告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并没有侵权,早在2014年公司就已经和湖南如家酒店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是拿到授权的,不是侵权行为。酒店用名是“湖南如家”,而不是“如家”。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湖南如家酒店股份管理公司也涉嫌商标侵权。早在2016年,湖南省高院二审时就判决,湖南如家酒店股份管理公司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并进行赔偿。

  面对大量证据,被告代理律师终于承认侵权行为。主审法官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要求被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同时进行经济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在湖南范围内,假如家酒店不止这一家,目前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取证,正陆续将所有侵权酒店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