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求助,称自己6年前交了15万元诚意金,订下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家园二期的一套房子,不料直到现在,迟迟签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6月4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 杨洁规
[投诉]6年签不了购房合同
2012年8月,刘先生参与了株洲市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顺天房产公司)开发的金山家园二期依山郡小区的团购活动,“让我交15万元的诚意金,可享受优惠购房。”刘先生当时就和销售人员签定了团购协议书。三湘都市报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中看到,其订下的7栋1701号房,面积为118.61平方米,单价为3380元/平方米,总房款40.185万元。协议中,株洲顺天房产也告知,预计8个月后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计交房时间为2014年6月,并注明了双方的违约责任。
“因为经常出差在外,也没有收到签合同的通知。”刘先生说,2015年年底,当其他业主顺利入住新房时,其订下的房屋,仍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未付清购房款。“是开发商的原因签不了合同,没法交余款。”为此,刘先生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均未得到解决。“开发商说把钱交给他们,可以住进去,但我坚持要签购房合同再交钱,就一直僵持着。”
[调查]新房已被法院冻结
小区的销售负责人吴力告诉记者,2014年销售人员曾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130余户参与团购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刘先生和其他3位业主既要求不退钱,也没签合同。
“刘先生和开发商都负有一定责任。”吴力说,协议书中注明,株洲顺天房产以短信、电话、书面或报纸公告等形式告知购房者开盘时间,购房者应在收到通知开盘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购买权。公司可重新出售,并不再另行通知购房者,团购诚意金金额全额无息退还。“因公司状况不是很好,估计也难以退钱给他,建议走司法途径。”
为何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吴力解释说,因株洲顺天房产公司财务出现了状况,且不断在恶化,导致未签合同的几套房屋,已被法院冻结。
株洲顺天房产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公司确实出现了财务危机,也有房屋被法院冻结,“我们会向上面领导反映,争取早日解决该问题。”
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邓子青律师认为,目前,该套房屋的产权已被法院冻结,开发商、购房者均无权进行处置,“这种情况,刘先生不要再交钱给开发商,以免钱、房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