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3月29日讯(记者 于振宇)3月2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17年3月28日,湖南宾馆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欧爱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欧爱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欧爱国,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欧爱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