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上获悉,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湖南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担任总河长。全省5公里以上的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在今年年内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
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将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由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委员组成。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担任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及分管水利的副省长戴道晋担任副总河长。
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该行政区域内河长,同级负责人担任相应河流河段河长。
重要江河湖泊水质达标率超92%
同时,会议上下发的《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要求。
方案指出,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力争实现用水总量严格控制,水体水质根本好转,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保护率达70%。
至2020年,湖南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级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全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长株潭城市群达到60%以上。加快湘江、资水、沅水、澧水流域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加强洞庭湖区综合整治,提高防洪通航能力。通过实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项目,实现湘江、资水、沅水、澧水源头水质优于或达到Ⅲ类水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