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放弃底线,放松要求,放任自流,同样会违纪违法,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今年查处的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进行了通报。
1、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纪委书记王戡违纪案。2007年10月至2010年7月,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王戡为主要责任人。2016年3月,桑植县纪委决定,给予王戡党内警告处分。
2、桑植县竹叶坪乡原纪委副书记谭永违纪案。谭永损毁他人财物,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16年6月,桑植县纪委决定,给予谭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
3、慈利县国家税务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礼违纪案。2016年5月,刘礼经人介绍嫖娼,被公安机关查处,社会影响恶劣。2016年6月,慈利县纪委决定,给予刘礼开除党籍处分。市国税局研究决定并报省国税局同意,给予刘礼开除公职处分。
4、慈利县广福桥镇原纪委副书记李子春违纪案。李子春在任苗市镇龙阳村书记时,将林地流转工作经费83730元,放在账外用于公务支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16年6月,慈利县纪委决定,给予李子春党内警告处分,并已免去其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这4起案件的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不护短”,“不护犊”,防止“灯下黑”的坚定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引以为戒,高度警醒,强化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