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邹太平 实习生 易奕

  7月14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并同步通报了我省严肃查处的12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典型案件。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九条“红线”不能踩,不因岗位变动而免责

  湖南出台的“九不准”包括:

  一是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中,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批条子、打招呼。

  二是不准纵容、默许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

  三是不准以任何方式为请托人违规挂靠(包括形式上联营,实质上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向有关单位批条子、打招呼。

  四是不准出面组织、参加潜在投标人为业主方、采购方、服务买受方、中介方等相关人员安排的吃请活动。

  五是不准为使潜在投标人中标而向业主打招呼,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诱导评标专家,干预、影响、操控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六是不准授意或者默许把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随意改变投标入围条件和技术参数、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

  七是不准以任何方式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违法分包、转包,或者为中标人指定、推荐分包人、供货商、服务商。

  八是不准打招呼、批条子或者在招标文件、合同中要求采购方、服务购买方,购买指定的产品和服务。

  九是不准对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者利用监管机构干扰中标单位正常工作,或者对监管机构施加影响,干预其对中标单位依法采取的正常监督执法活动。

  “违 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 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领导干部不因岗位变动而免责。”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12个反面典型告诫:对违纪违规绝不手软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坚决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问题,严肃查处了12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为达到教育和警示效果,省纪委将这12起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通报中,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昌贡的案件让人记忆犹新。2002年至2008年,周昌贡接受私营业主请托,打招呼帮助其承揽工程,从中收取人民币和住房“好处”。最终,周昌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 名省管干部中,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伟林和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均来自交通系统。冯伟林为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跟高速公路项 目负责人打招呼,陈明宪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帮人“提篮子”赚钱,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迪生,湖南科技学院原党委书记佘国华,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毕华,株洲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建平,永州市人大 常委会原副主任邓荣卿,株洲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岳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湘西自治州委原巡视员王承荣,也 在12名被通报的省管干部之列。

  “上述案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 形象,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严重干扰了正常监管、执法活动,必须严肃查处。”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严禁 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进行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行为,发 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