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超员可通过微信等方式快捷举报

  2015年8月29日,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作了补充规定,并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补充规定”中,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春运期间,客运从业人员容易受利益驱动。超员、停车上下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湖南高速警察表示,“遇到超员请及时举报!”

  2月16日17时许,湖南高速警察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超员客车从新化出发开往长沙。接警后,湖南高速警察长沙支队道林大队积极部署,在学士收费站将违法车辆查获。经查,该客车核载55人,实载58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将超员乘客进行了转运。

  湖南高速警察提醒,市民除了可以拨打12122举报外,还可以通过“湖南高速警察”的微博、微信快捷地举报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