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1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周丹)时刻新闻记者今日获悉,由长沙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长沙市201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2016年长沙市春季普通中 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收费标准已经发布。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的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三费”

  农民工子女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长沙市各中小学校分不同年级,每生每学期的课本费标准也不同。小学阶段,每生每学期的课本费标准从63元至175元不等;初中阶 段,三个年级每生每学期的课本费标准分别为324元、327元和279元左右。高中阶段,高一年级每生每学期课本费标准为279元、高二年级为175元 (文科)、195元(理科)。

  高中收费略下调

  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

  长沙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春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类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 年分别少收71元、129元(高二文科)、93元(高二理科)、5元。职业高中收费和普通中专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基本无变化。

  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的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规范学校收费

  严禁乱收费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普通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应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取消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收取与学生入学或学生转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

  收费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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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普高收费标准表2016年春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

长沙市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表长沙市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普通中专学校学费标准表普通中专学校学费标准表

  注: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专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