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娄底火车站搭“摩的”回学校,结果被司机带至湘乡一偏僻农村,一名女学生遭遇抢劫。1月7日,我们从湘乡检察院获悉,“摩的”司机陈某因犯抢劫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7日晚,从新化县搭乘火车到娄底上学的女学生袁某,刚出娄底火车站,便遇上了上前拉客的“摩的”司机陈某。
双方商定车费后,袁某坐上了陈某的摩托车。由于陈某对娄底市并不是很熟悉,他将袁某送到了名称相近的一所学校,但不是袁某要去的学校。袁某发现地点不对后,拿出手机将学校地图位置指给陈某看,陈某看后表示要加钱,并要求先给钱,再送人。袁某拿便出一张100元给陈某。
陈某得钱后,想把这一百元占为己有,为此就没有往真正的目的地开去,而是载着袁某去往自己的老家湘乡市毛田镇。
在毛田镇的一个岔路口,陈某将摩托车停下,心生歹念,上前去搂抱袁某,遭到了袁某的拼命抵抗。
搂抱不成的陈某担心袁某用手机报警,于是又上前抢走袁某的手机。这时,正好有一辆私家车经过,袁某赶紧呼救,陈某见形势不妙,立即骑车逃离了现场。(湘潭晚报 记者 周玉婷 通讯员 王果 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