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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23日,长沙市民、同性恋者孙文林和男友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遭拒,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2016年1月5日,他收到了芙蓉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1月7日,新浪湖南对话“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当事人孙文林及其律师石伏龙,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

  孙文林认为社会对于同性恋者应持不鼓励、不歧视的态度。《婚姻法》里并没有反对同性结婚的条款,他希望能在中国领到结婚证,希望能从立法方面保护同性婚姻。著名律师陈平凡直言,在现有立法环境下此案不可能胜诉,同性恋想结婚是不可能的。而代理律师石伏龙则表示该案最大的意义不在于胜败,而在于引发社会关注。

 

  同性恋者孙文林:我希望在中国领到结婚证

  新浪湖南:为什么要发起这场诉讼?

  孙文林:我和男朋友去领证,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我才去打官司,让他承认合法。因为我觉得,民政局不是一个审核机构,他们不能决定哪些人可以结婚,哪些人不能结婚。他们要依法行政,去看看《婚姻法》里有没有反对同性结婚的条款。既然没有反对的条款,为什么不登记呢?

  新浪湖南:“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这个“头衔”,对你而言是压力还是动力?

  孙文林:都不算。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同性恋市民,我只想主张属于自己应有的权益。现在在引起了这么大的关注这很好。我希望同性恋者可以站出来,现在正处于一个平权的时段,如果不出柜,就不会有人来关注你的利益,同性恋只会吃闷亏。所以我站了出来。

  新浪湖南:你觉得这场诉讼赢面大吗?

  孙文林:我并不觉得会输,按照《婚姻法》中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制度,男女都应平等地享有与男性结婚的权利,也平等地享有与女性结婚的权利。《婚姻法》保护异性婚姻的合法性,但这并不能证明同性婚姻的不合法,二者不冲突。所以我的理由很充分。

  新浪湖南:你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

  孙文林:我希望国家会有所关注。我们国家从建国以来,一直没有对同性婚姻是否合法表过态。但全国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同性恋者,都希望从立法方面得到保护。甚至有一段时间,这成了同性恋者唯一的愿望,我希望这一次我的事情可以引起关注,并引起讨论。

  新浪湖南:现在有一部分同性恋人选择出国结婚。

  孙文林: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就希望可以在中国领到属于自己的结婚证。

  新浪湖南:你认为,对待同性恋最理想的社会状态是怎样?

  孙文林:我希望可以和男朋友手牵手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不用人冲出来为我摇旗呐喊,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侧目歧视。不鼓励,不歧视,和所有普通的男女情侣一样,平平淡淡,普普通通。

  律师:这个案子不可能胜诉 现有立法环境下同性恋想结婚是不可能的 

  新浪湖南:石律师,作为这个案件的代理律师,您觉得这个案件的意义在哪?

  石伏龙:这个案件的意义不在于胜败,而是通过案件引起社会关注,让众人注意到社会有这样一个被忽视群体也需要婚姻和其他民事权利。我们要通过这个案件让大众知道同性恋和我们并没有区别,他(她)们也有应当有的人事权利,他(她)们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平等的保护。但目前中国对同性恋的保护都处于真空地带。

  长沙律师陈平凡在了解到该案后,认为芙蓉区法院受理该案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民告官的门槛大大降低,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和明确的诉讼请求,法院就会受理案件。民政局作为一个执法机关,也是可以作为被告的,被起诉的。”

  陈律师说,“本案原告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精神值得赞扬,但在目前的我们国家的立法环境下面,同性恋想结婚是不可能的,这个案子也不可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