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丝的同班女同学表示,当天的运动量并不大。“不存在运动过量的情况,应该还是比较轻松能完成的。”至于刘丝的死因,黎家坪镇派出所所长胡森林 表示,已经初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而法医也判定,因倒地时下巴的磕伤,也不是其致死的原因。“但是,刘丝的大姨说,她自己也曾出现过经期时突然晕倒的状态。”胡森林说。至于刘丝究竟因何而死,还需要在尸检后才能得知。不过,刘丝的家人拒绝了学校与警方提出的尸检要求。“这样对我的女儿实在是太残忍了,我们实在不舍得还要在她身上动刀子。”刘丝的父亲刘志坚说。

  今年39岁的刘志坚在广东打工,听到噩耗后,连夜从广东梅州赶了回来。11月27日,刘志坚带着家人与校方进行了第一次协商。不过赔偿金额双方达不成一致。副校长汪文祥认为,“我们学校并没有监管上的失职,也不存在体罚的情况,学生属于自身身体突发意外死亡,学校只能给予人道主义赔偿,加上一部分丧葬费用,一共9万余元。”但是,刘丝一家最终提出的赔偿金额是28万元。“活人交给学校,没想到死人出来。这个赔偿已经不能再低了。”刘丝的爷爷刘长庚说。为了调解双方的赔偿金额,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处理类似的事情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理有据。根据湖南省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刘丝意外死亡计算得出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为22万左右,这还是学校在负全责的前提下。双方应当理性地进行下一步的协商。

  这几天,刘丝的妈妈蒋百花整日以泪洗面。在刘丝家,到处堆放着一些空瓶子和杂物,就连刘丝的房间里,除了床也找不到任何家具,只有铺满一地的棉花。“就我们家这样的经济条件,哪里来的钱打官司哦?我们只想快点赔偿到位,让体育老师出来道歉,让学校承认监护失职。”蒋百花说。不过,据学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表示,像刘丝这样的情况,他们深表同情,“但如果学生上体育课跑步摔倒也算学校监管失职,需要这么高的赔偿,那以后体育课还能怎么上,还要不要上?如果什么账都算到学校的头上,那以后真不知道还有哪个老师敢上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