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将处理涉事工作人员

  汤先生后来得知,打他的是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城市管理办公室的一名城管协管员,名叫邓巍(音)。

  当天晚上,双方在岳麓区公安分局望城坡派出所接受调解。城管办一名雷姓副主任询问调解条件,汤先生感到头晕,便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用3000元钱。对方没有同意,之后提前离开。

  11日上午,经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诊断,汤先生被诊断为头颅外伤、脑震荡、鼻中隔轻度左偏曲和寰枢关节半脱位,以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住院治疗。

  汤先生气愤的是,至今无人过问自己的伤情和数百元医疗费。在此后的两次调解中,对方都没道歉,也未正面回应过酒后驾驶执法车的问题,而是直接开口“问我要多少钱” 。

  由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汤先生被评定为左上肢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

  16日下午5时许,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李主任承认,和汤先生发生肢体冲突的确为该单位一名协管员,已在该单位工作数年。

  “这是工作人员下班后的个人行为。”李主任称,事情发生在下班后。该协管员乘坐的执法车是电瓶车,下班后需要开回家充电,并非公车私用。之后,单位将对其进行内部处理。

  警方:双方都动了手 已达成和解

  16日下午,涉事的协管员邓巍解释称,当天,他乘坐同事驾驶的城管执法车回单位,需要穿过分管的广厦新苑小区,回单位充电。中间因倒车问题,和汤先生发生纠纷,自己也被打伤。

  说着,他展示了自己脖子上两道暗红的伤口,以及手指上的划伤。并表示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不想再多说。

  对此,汤先生否认动手。他说,自己在被按在门卫室窗口殴打时,出于自卫,曾挥舞拔下的执法车车钥匙,不慎将对方划伤。小区安保班长张孟良也认可了这一说法。

  望城坡派出所民警介绍,事发当天,协管员邓巍确实“喝了酒”,交警也曾到场处理,但其“偷偷开”的执法车是电瓶车,不算酒驾。而双方也都动了手,且当天都愿意调解。后经法医鉴定,邓巍也有轻微伤,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

  目前,双方已调解成功。(记者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