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曹娴

  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计5个月)确定为长株潭3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这也是我省为保障公众健康、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法规,推出的新举措。

    11月1日起,长株潭城区主要路段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

  该《方案》明确了长株潭3市政府的主体责任,3市制定《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并负责实施,省政府开展特护期工作专项督查。

  对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7个政府职能部门特护期内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省经信委应督促重点燃煤企业严控燃煤品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达不到煤质管控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省公安厅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年检的车辆,予以强制注销或报废;加强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严控“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闯禁行区域行驶。

  主要措施包括:严控燃煤污染,长株潭城市建成区加快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使用含硫量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

  严控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加强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强油气污染管控,提升国Ⅳ标准油品的供应能力;2015年11月1日起,长株潭城区主要路段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具体区域由长沙、株洲、湘潭3市人民政府划定)。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加强施工扬尘污染及其他各类尘源控制;加强道路保洁。

  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污染天气下的长株潭地区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