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近日,湖南省高院出台《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将办理上述案件定罪具体数额标准由此前的5000元以上提高至6000元以上。

  记者从湖南省高院了解到,此次提升定罪具体数额的标准是根据湖南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的。

  根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6000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记者刘双通讯员禹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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