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波澜
承认犯罪事实但对罪名提出异议
在公诉方宣读郭美美的指控罪名后,郭美美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于指控的罪名表示了异议:“我认为我犯的是赌博罪,而不是开设赌场罪。”
公诉方给予反击,指出郭美美供述反复变化,拒不认罪,将从重处罚。郭美美的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获得法庭准许。
13时35分,继续开庭。合议庭审查后认为,在侦查阶段的讯问郭美美的笔录不存在非法取得情形。
在随后的质证中,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时认为,证据不足以认定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而且参赌数额方面也不准确。此辩护意见,法庭最后没有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