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李明、张建仁、文先明、邹宏如、胡永乐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冷志明、李定珍同志任吉首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晓鲜、赵敏同志的吉首大学副校长职务; 黎定军同志任湖南商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虹、聂国卿同志的湖南商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小波同志任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罗毅平、杨剑瑜同志任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立伟、彭晓同志的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云龙同志的长沙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建强同志任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段雪梅同志任邵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潇湘晨报 记者 李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