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县站8月20日讯(通讯员 刘莎)8月20日,株洲县纪委、县作风办发出通报,对株洲县两型办颜某、县政协办公室黄某、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民警杨某等6名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吃早餐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8月20日上午8点10分至9点,县纪委、县作风办派出多个检查组,对株洲县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吃早餐的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共抽查14个单位的机关食堂和4个早餐店。督查中发现:8点13分,在株洲县政府机关食堂内,县两型办主任颜某、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黄某在吃早餐,县物价局副局长谭某吃完早餐坐在同桌与颜某、黄某聊天。8点17分,在县渌浦大道龙凤炒码粉店内,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民警杨某、文某和协警何某身穿警服在吃早餐,并将牌照为(湘B1011警)的警车停在早餐店外。
  
  根据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规定:“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对责任人一次记1分,单位责任主体记0.5”。计分达到1分的,扣除年度绩效奖金12%。
  
  株洲县纪委负责人表示,自株洲县实施以来,全县干部职工绝大部分能严格遵守,作风良好,但仍有少数干部职工心存侥幸,纪律观念淡薄。下一阶段,株洲县将继续开展专项暗访督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