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确认跳楼者为肇事司机;车祸受害人家属称不再追究;律师称“一命抵一命”说法不成立.

“肇 事司机已经跳楼,我们不打算再追究了。”昨天中午,记者在芦淞区栗塘村见到了陈志龙。他的儿子陈勇驾驶摩托车,于8月2日凌晨0点20分在太子路谭家塅公 交车站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当晚,有人致电民警,自称肇事者,正在佳帝酒店,准备跳楼,“想一命抵一命”。在交警、110、119赶到前,一名男子从 酒店坠楼,当场死亡。警方确认,跳楼男子正是肇事司机钟某。

车祸受害人奶奶每次提起孙子,都长叹一口气。

事故发生后,陈勇祖母许娭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几天来都没怎么说话。昨天下午见到记者时,81岁的许娭毑才打开了“话匣子”。

许 娭毑说,勇伢子出生于1989年,今年26岁,毕业后先去深圳打了几年工,后来回株洲创业,开了一家修理电脑的店子。因为竞争大,就关了店子,回家跟着父 亲做事。许娭毑记得,出事的前几天,勇伢子叮嘱她出门要注意安全。“他晓得我喜欢打麻将,特意提醒我,出门走在马路上时,要注意车辆。”

对于陈勇的意外去世,许娭毑不能接受,连续几晚都睡不着,家人只好轮流陪着她。“勇伢子走了,谈不上儿孙满堂了。”每一次提起陈勇,许娭毑都会长叹一口气,眼眶一直都是红的。

车祸受害人父亲中年丧子,忍着悲痛主持丧事。

陈 志龙说,陈勇是独子,孝顺懂事,是一家人的希望。8月1日晚上,儿子接到朋友电话,骑着摩托车出去了,没想到意外身亡。“我现在不去想那些事,肇事者跳楼 了,也不想去追究什么了。”中年丧子,还要忍着悲痛主持儿子的丧事,陈志龙几天来都没好好休息过,昨天,招呼前来帮忙的亲朋吃完午饭后,匆匆接受了记者采 访。陈志龙为陈勇选了一块墓地,选择在8月6日这天让儿子入土为安。

“想不通他(指肇事者)为什么走极端,父母该怎么办?如果他有困难,我们会体谅,不会为难他。”许娭毑也说。

□律师观点

刑事责任不再追究,民事责任不能免除

《长 株潭报》株洲讯(记者曾永红实习生刘艺扬)肇事司机自称“一命抵一命”,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陈平凡表示,这种说法是不成立 的。肇事司机跳楼,其刑事责任不再追究,但民事责任不能免除。“(肇事者)按照遗产多少承担有限责任,超出其遗产部分,不追究其家属的责任。”(长株潭报 记者 曾永红 实习生 刘艺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