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6岁,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他始终奋战在经济犯罪侦查的第一线,先后侦办各类大要案件20余起,移诉40余人,为5万余名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0.8亿余元。他是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行家里手,曾受命参与侦办公安部“新铁铲”三号专案、湘西非法集资“三馆”专案、长沙市“中天行”、傅安辉“3.17”专案以及雨花区瑞天“8.4”专案等大要案件。同时,他还是一名学者型侦查员,先后撰写了《如何提高经侦专案侦查效率》、《怎样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资金交易模型》等调研论文,积累了深厚的打击经济犯罪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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