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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违法捕捞作业 管理部门将予以严罚

2019年06月27日 10:22 综合 

  掌上衡阳客户端6月26日讯(记者金明达) 每年的4月1日到6月30日,湘江衡阳段部分区域实行禁渔。禁渔期内,禁渔区将禁止一切捕捞活动。然后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报料,有渔民不顾禁渔期规定,在湘江太梓码头附近捕鱼。

  6月26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湘江太梓码头——先锋码头一带附近,发现有不少船只停靠在岸边,其中有一艘小船行驶至江心,船上的渔民正准备撒网捕鱼,正巧一支巡逻船经过,渔民停止捕鱼,慢慢划向岸边。

  记者随后将情况反映至市渔政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将驾驶渔政船艇,加强湘江江面巡查,对非法捕捞行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护湘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市民若发现非法捕捞作业,可及时向当地渔政部门进行举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作业的渔船,将予以严厉处罚。

  湘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鱼类大都在每年的四五月份产卵,通过让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的禁渔措施,可有效控制和减少捕捞强度,保护湘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生物种群多样性。

  执法人员提示,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严禁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根据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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