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法制|鲜城|图片|城市|健康|视频|旅游|社会|教育
衡阳

新浪湖南>衡阳>资讯>正文

南岳公安关于开展电动车上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2018年12月07日 18:04 南岳公安 

  为有效防范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局按照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起开展两轮电动自行车和三轮电动车上牌防盗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9日为集中登记上牌时间,登记地点为南岳派出所,地址是南岳区朝阳路3号。

  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或盖章收据)及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查验后予以登记备案,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IC卡》。

  (二)对在2019年1月10日前购买的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个人车辆,车辆所有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经公安机关上网核查,不属于盗抢两轮电动自行车或三轮电动车的予以登记备案,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IC卡》,每人限登记备案1辆。

  二、2019年2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未办理防盗登记备案,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或三轮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三、2019年2月1日起购买的电动车,由电动车经销点实行带牌销售。车辆所有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或盖章收据)及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上牌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便民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一律无偿登记备案,一律自愿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办理商业赔付服务”的原则进行,此次登记备案不涉及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

  特此公告。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2018年12月1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