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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一男子欠下38万余元 与妻子复婚后独自潜逃

2018年11月13日 11:54 政府网站 

  来源:湖南法院网

  原标题:丈夫债务缠身无音讯 落魄妻子不担还款责

  湖南法院网11月13日讯 婚姻的初衷,原本是酸甜苦辣、柴米油盐都共同面对,既然兜兜转转又回头转身,应当是别人看不懂的情深,为何抛妻弃子,负债逃离。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谭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原告刘某陈述,被告谭某2017年陆续向其借款35万元,并使用POS机刷卡消费3万元,多次催收后均未归还,遂向法院起诉被告谭某与其妻子李某共同偿还借款38万元及其利息。庭审中出现在被告席上的原本应是两夫妻,然而应诉的只有失魂落魄的妻子李某一人,在答辩时不断地诉说着生活的辛酸与苦累。原来夫妻两人在2013年就已离婚,后回心转意于2018年复婚生子。因谭某挥霍无度,欠下一身债务,已被数人诉至法院,现独自逃离杳无音讯,法院一张传票送达时才明白自己的丈夫已经是法院的“常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谭某在原告刘某处陆续借款35万元并出具借条,至今未归还分文,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另3万元因举证不能,不予支持;又因涉案借款发生在两被告离婚登记之后、复婚登记之前,属于被告谭某个人债务,被告李某不应承担本案还款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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