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讯 近日,家住衡南县三塘镇松山村半边街组的周先生向本报热线投诉,称自家附近一家洗沙场经常晚上十一点后开始作业,巨大的噪音惹得他们家不得安宁。为此,他和家人曾多次找到洗沙场协商,可一直没有结果。
记者在三塘镇与周先生见面后,得知前不久他父亲亲自找上工地,希望对方晚上能停工,但没想到洗沙场工作人员置若罔闻。
记者随后联系了当地的环保部门,并与环保执法人员一同来到洗沙场。但没想到洗沙场老板十分镇定,并拿出一份协议与一份收据。记者在协议上看到,上面有周先生的签字,内容注明着周先生一方放弃对洗沙场噪音污染投诉的权利。而另一张收条是周先生一方收取了2000元的排污费的收据。
衡南县三塘镇环保所副所长廖欣誉表示,当事人私下签署的协议并不受法律保护,排污费的收取是国家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利,是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不是任何村民可以私下协议解决的。随即,环保部门对洗沙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
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忆表示,该沙场老板陷入了一个误区,他把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混为一谈了,虽然他对受污染的受害一方进行了民事赔偿,但是这个并不妨碍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进行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