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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老农"瘦肉精"养猪被起诉

来源:红网2013年7月31日08:39【评论0条】字号:T|T

  红网衡南7月30日讯(通讯员 龙丽娟)为使自己养殖的牲猪好看好卖,老农王某购买瘦肉精喂猪,后销往市场。2013年7月29日,王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湖南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经查明:王某系一农民,家中小规模养殖牲猪。王某在卖猪过程中,得知用瘦肉精喂养的牲猪比一般的猪要好看,好出售,价格也高,其在明知瘦肉精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使用过瘦肉精的猪肉会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于2007年年底的一天主动找到在衡阳市东阳渡镇开饲料厂的邓某(已判刑),以800元的价格向邓某购买了1包重100克的瘦肉精。王某买回瘦肉精后,便按照邓某传授的方法将瘦肉精掺入饲料中喂养自家快出栏的10头牲猪。一个星期后,这批猪被王某销售给猪贩子,流入市场。

  2012年,涉嫌贩卖瘦肉精的邓某以及一批用瘦肉精喂养牲猪的养猪户先后到案,被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刑。王某得知后外逃,2013年6月24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使用瘦肉精喂养供人食用的牲猪,并将牲猪销往市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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