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衡阳县经济开发区内的一宗土地涉及“一女二嫁”:同一宗土地,有两份国土证书,分属两家公司。
记者来到衡阳县联胜村这块有争议的土地现场,发现厂房早已停产,厂内空无一人,厂牌也被摘下了。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之前是宏太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挂牌所得,但之后不知怎么又建起了氧化锌厂,随后生产仅几个月也停产了。厂址对面是一片菜地,但这里丝毫没有被开发的迹象,地里的蔬菜长势甚好。一名正在耕作的农户告诉记者:“说这里被征用了,但我们并没拿到赔款,所以也没有将菜地迁移。”
湖南宏太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宏丁介绍,他于1998年6月到衡阳县投资,当时县领导承诺将该县西渡镇和顺村、联胜村几百亩土地协议出让给其公司,当时买了371.7亩土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国土部门迟迟未交地,致使多年来未能动工建设。
2006年,衡阳县国土资源局突然下达一纸“收回土地决定书”,理由是宏太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期开发。宏太公司无奈,只好起诉。不久,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衡阳县国土局收回土地的决定,土地使用权仍属湖南宏太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之后,这块原本属于宏太公司开发的土地被一条公路从中穿过,部分土地被衡阳县氧化锌厂大兴土木,另外一家名为衡阳县成长鞋业公司也推平了一块地准备建厂,而且两家公司据称均已办理了土地使用合法手续,获得了土地使用权。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衡阳县国土局经开区分局局长王继红。王告诉记者,宏太公司的确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而成长鞋业用地没有在宏太公司地块范围内。对于国土部门未与村民付清补偿一事,王继红予以否认。
王继红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两年内没动工开发就由国土部门收回。国土局已收回该土地,之后就将部分土地出让给了衡阳县氧化锌厂。但是同时,王继红也明确地告诉记者,两三年前,氧化锌厂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王继红也表示,现在确实存在宏太公司与氧化锌厂都办有国土手续的状况。对此现状,王继红认为,现在只能等待法院判决。记者了解,官司期间,宏太公司及氧化锌厂的项目均已搁浅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