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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38所学校进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2015年3月17日09:03【评论0条】字号:T|T

  (记者 袁永存) 3月16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衡阳市共有23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入2015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校(园)名单。

  3月10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2015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校(园)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5】68号),2015年,湖南省委、省政府继续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关于2015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516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政府申报,衡阳市教育局审核,湖南省教育厅确认:衡阳市36所中小学校为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校,34所中小学校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备案项目校,146所中小学校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自行建设项目校,14所农村公办园为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园,8所农村公办园为自行建设项目园。

  《通知》要求,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继续实行分层管理,其中“实事项目校(园)”纳入湖南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备案项目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自行安排项目校(园)”由市州自主管理。各类项目校(含教学点、幼儿园)应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的教育部门评估验收,均由教育督导部门联合教育为民办实事管理部门依据公布的学校(园)名单、按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要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12〕14号)确定学校建设内容。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湘教发〔2008〕54号),村级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建设基本条件》(湘教发〔2009〕2号)要求,特别要在学校硬件建设、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落实到位。三类项目校(园)都应按照“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实现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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