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梁晓亚) “00后”的小梁是耒阳某中学初二的学生,因怀疑同学向老师打自己的“小报告”,而拿玻璃将同学刺死。今天上午,记者从耒阳市人民法院获悉,因故意伤害罪小梁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6月4日上午,小梁从教室的窗户上取下一块尖刀状玻璃,走到走廊上玩耍。此时,他看到一名男同学,于是跑上前大声质问,“你是不是到老师那告我状了?”面对小梁的质问,对方小声否认。“怎么可能不是你!”小梁一边用左手推男孩,一边用右手拿的尖刀状玻璃在对方身上比划着。男孩害怕,身子往后退了一步。突然,小梁拿着玻璃朝对方胸口刺过去,随即抽了出来扔到地上。男孩昏迷倒地,小梁吓坏了,和老师一起将他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身亡。
案发后,经法院调解,小梁的家属赔偿对方家人1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梁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犯案时不满16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小梁有期徒刑5年。